根据《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校级学生奖学金及评优评先实施办法(2023年修订版)》《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关于做好2023-2024学年学生管理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学院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班级评定小组评定及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,拟推荐申人月等206名同学荣获2023-2024学年综合奖学金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十佳学生、十佳学生干部。拟推荐22小学教育01班等4个先进班集体。现将获奖个人、集体予以公示。
本公示自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(11月1日—11月5日)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,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永利集团3044欢迎光临学生管理办公室(明德楼113)牛振宇反映,电话:1398269300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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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11月1日